乐至县股权转让在整个公司法体系中属于股权变动的原因问题。股权协议转让是频繁和重要的股权变动原因。本文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借鉴外国的相关法律制度,对司法实践中有关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认定的疑难问题进行探析,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务指导意义。本文内容主要探析:1.未出资或出资不足或抽逃出资的公司股东与他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2.公司股东将股权转让归一人所有,公司转为一人公司等导致公司股东组成出现违法后果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3.公司股东违反公司章程的禁止或限制性规定而与他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4.未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5.未过半数股东表示同意与非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6.以转让股权中的部分权能为内容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7.任公司董事、监事的股东在其任职期间转让股权合同的效力。8.显名股东转让股权的合同的效力。9.公司解散过程中发生的股权转让其转让合同的效力。